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全链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升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80号),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各地要认真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规范编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二、组织开展年度总结
请贵阳市组织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遵义市组织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黔南州组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等前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开展2021年度工作总结,填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
三、注意事项
请各地对申报企业自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于2022年6月20日前,一是将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四批)推荐汇总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前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报送,二是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7日
来源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