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发放“云使用券”助推“企业上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了2024年“云使用券”发放与领用工作。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系列工作部署,推动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促进资源有效对接,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引导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知》要求,本次“云使用券”的申领企业需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企业还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等渠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此外,领用“云使用券”的企业为同一法人或企业之间存在股权关系的,原则上,同一年度只能1家企业领用。
《通知》规定,“云使用券”的使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基础设施层、平台系统层和业务应用层三大云服务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基础设施层云服务的最高支持比例为云服务总价的40%,平台系统层云服务、业务应用层云服务的最高支持比例为云服务总价的60%。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李姗